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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FOB在2000通則和2010通則中區(qū)別要點s,作者: admin 瀏覽: 發(fā)布時間: 12/03/27代了先前的DAF、DES和DDU三個術語,而DAT代替了先前的DEQ,且擴大至實用于所有運輸方法。
4.“船舷”的變化 INCOTERMS2000針對傳統(tǒng)的適用于水上運輸?shù)闹饕Q易術語如FOB,CFR和CIF均強調賣方承擔貨物至在指定裝運港越過船舷時為止的一切風險,買方承擔貨物自在指定裝運港越過船舷時起的一切風險。IncotermsRrules2010為與這三種術語中所涉及的風險、費用以及“Onboard”術語相對稱,不再設定“船舷”的界限,只強調賣方承擔貨物裝上船為止的一切風險,買方承擔貨物自裝運港裝上船開初起的一切風險。以“船舷”來劃分買賣雙方的風險長時間以來飽受爭議,而該爭議在修訂INCOTERMS2000時就已存在,但那時還是保存了“船舷”的規(guī)定。而實際上“船舷”只是個買賣雙方活動領域之間假念的界限,歷久以來已不能反映各國港口的慣常做法,具體操作時的風險界限應遵循碼頭公司在舉行裝船時的習慣做法,而最實際的問題則是碼頭公司需要肯定誰將負責他們的辦事費用。此次修訂最終刪除了“船舷”的規(guī)定,強調在FOB,CFR和CIF下買賣雙方的風險以貨物在裝運港口被裝上船時為界,而不再規(guī)定一個明確的風險臨界點。 5.“StringSales”(連環(huán)貿易)的彌補 新版本在指導性說明中對FAS,F(xiàn)OB,CFR和CIF幾種適用水上運輸?shù)男g語尾次提及“StringSales”,在CPT和CIP的A3項中也有提及。大宗貨物買賣中,貨物常在一筆連環(huán)貿易下的運輸時代被多次買賣,因為連環(huán)貿易中貨物由第一個賣方運輸,作為中間環(huán)節(jié)的賣方就無須裝運貨物,而是由“獲得”所裝運的貨物而履行其義務,因此,新版本對此連環(huán)貿易模式下賣方的交付義務做了細分,也填補了從前版本中在此問題上未能反映的缺乏。 個別性變化 1.增加的“GuidanceNote” 新版本對每種術語皆給出了“GuidanceNote”(指導性說明),相比擬INCOTERMS2000,該說明更加完擅,每個劃定規(guī)矩做根天性的講解。除了界說外,還解釋何時適用本術語以及在何種情形下適用其他術語,風險背擔什么時候移轉,買賣雙方間的成本或費用以及出口手續(xù)若何劃分等事件,以及雙方應明確規(guī)定交貨的具體地址和未能規(guī)定所引發(fā)的費用的累贅。需要注意的是在“指導性說明”中凡是要求雙方當事人自行明確風險轉移的臨界點,而非由IncotermsRrules2010自己來規(guī)定這些臨界點。 2.被刪除的術語 IncotermsRrules2010刪除DAF,DES,DEQ和DDU四種術語,刪加了DAT和DAP兩個新術語。需要指出的是當事人仍可在新版本實行后持續(xù)抉擇應用INCOTERMS2000。大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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